呼和浩特采用清洁取暖全力解决季节性污染问题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强首府”的重要举措,持续攻坚。通过热电厂挖潜增效、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方式,累计新增清洁供热能力4220万平方米;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特别是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煤改集中供暖”等方式完成禁燃区内214个村、13万户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通过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全市空气优良天数148天,达标率81%,较2020年—2021年供暖季增加27天,达标率提升了15个百分点。
2022年4月,呼和浩特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获得国家3年21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这也为推进清洁取暖注入了更加强大的动力。《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制定,突出减污降碳、突出居民可承受,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在2024年实现城区、县城、农村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率100%,全面解决季节性污染问题。
在中心城区,呼和浩特市构建“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为辅”的供热格局。通过三大电厂“引热入呼”工程,新增热电联产供热能力1.08亿平方米。同步实施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淘汰工程,供热负荷由热电联产补充。目前长输工程已经开工建设,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淘汰工程目前正在稳步推进。
在县城,构建“超低排放为主,清洁替换为辅”的供热格局。完成5个旗县政府所在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针对城中村、城边村非集中取暖用户,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目前各旗县区正在组织实施。
在农村,构建“电取暖改造为主,多种形式相补充”的供热格局。电网覆盖完善区域实施空气源热泵替代,电网薄弱区域实施“太阳能+电供暖”替代,少量燃气管网覆盖且经济条件允许的区域选择“煤改气”进行替代。同时,结合散煤替代工作,同步完成农房保温改造8.4万户。目前清洁取暖改造和保温改造工程正在实施。
此外,呼和浩特市从体制机制方面,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成立了全市清洁取暖工作专班,由财政、住建、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抽调专人、专项负责。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统筹调度和制度制定完善等相关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管理办法、散煤替代运营补贴政策以及困难群众特殊补贴政策、能源保障政策、散煤治理网格化监管体系等;同时,建立清洁取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督导考核。完善标准体系。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散煤清洁替代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标准,明确招标产品技术参数标准,为清洁取暖工作的科学推进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改造运行性能评估体系,加强运营管理、组织人员培训。
市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以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指导,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为重要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对标部署要求,主动自查自改,全面推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