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2-2023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10 月 14 日," 沈阳市 2022-2023 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 " 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黄殿忠就 2022-2023 年度供热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热工作,4 月份,全市供热准备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到热电厂、热源厂现场检查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和储煤工作进展情况。9 月 8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供热准备工作调度会。9 月 11 日,市政府主管领导现场检查沈河供暖公司红星热源厂和沈海热电厂供热准备工作情况。10 月 10 日,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检查国能辽宁热力供热准备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房产局定期调度督导,持续排查问题、跟踪督办重点单位的供热 " 三修 "、储煤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供热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冬季供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一是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全市供热 " 三修 " 总投资约 9.9 亿元,同比增加 2.2 亿元,共完成维修锅炉 340 台,更新辅机 1362 台,改造井室 6351 个。组织对上一采暖期存在问题的 23 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通过大修锅炉、改造管网、更换设备等措施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
二是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今年,全市计划改造供热旧管网 210 公里,实际完成改造管网 226 公里,改造量相当于往年 3 倍,其中运行时间超过 30 年的管网全部改造完毕。目前,供热单位正在进行试水、打压,排查管网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全市计划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小锅炉 12 台,联网面积 339 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联网工作 10 台,正在进行收尾工作 2 台,预计 10 月 20 日前完工;计划实施清洁取暖项目 11 项,涉及供热面积 752.5 万平方米,目前,已完工 8 项,正在施工 3 项,预计 10 月 20 日前完工。
三是供热储煤有序推进。今年,针对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市房产局会同发改、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协调铁法等煤炭生产企业帮助供热单位落实煤源,公安部门主动为供热单位办理运煤通行证,市房产局对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实行日统计、日调度、日排名、日通报,对储煤率低的供热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组织供热企业与银行对接,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据统计,今冬采暖期全市 66 家供热单位计划储煤 714 万吨。目前,签约量 550 万吨,签约率 77%;已储煤 414.1 万吨,储煤率 58%,与去年同期持平。预计开栓前签约率可达到 100%,储煤率可达到 60% 以上。
四是开展试运行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房产局已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做好冷态、热态试运行工作,供热系统 10 月 20 日至 24 日进行冷态试运行,10 月 25 日至 31 日进行热态试运行,确保 11 月 1 日达到正式供热标准。同时,按照往年惯例,各燃煤热源厂将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实行燃煤热源依次点火、错峰启炉,避免集中启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五是规范收费服务工作。近日,市房产局组织召开了供热收费服务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热收费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供热单位强化服务意识、拓宽缴费渠道、简化收费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对供热单位收费服务情况,监督指导供热单位规范收费、有序收费。
六是完善供热运行监管措施。今年,市房产局继续运用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实时对各供热单位热源厂、换热站供(回)水温度、压力等运行情况和部分用户室温在线监测。根据供热单位运行参数等情况,随时指挥调度供热单位工作,确保运行参数达标和用户室温达标。
七是强化供热应急保障。今年,全市组建供热应急队伍 25 支、储备电焊机等大型应急抢修设备 221 台、备用移动锅炉 6 台。供热期间各应急队伍将 24 小时待命,遇到各类突发事故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同时,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大面积停热事件应急预案》,各区、县(市)进一步强化区级冬季供热应急预案和应急接管预案。
今冬供热即将开始,全市供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将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今冬供热工作,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发布会现场就记者提出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今年供热试运行工作如何安排?
答:刚才记者朋友提到了供热试运行。下面我来解释一下供热试运行工作。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提前开展供热试运行工作,10 月 20 日至 24 日供热系统进行冷态试运行,10 月 25 日至 31 日供热系统进行热态试运行。目的就是,通过提前开展供热冷态、热态试运行工作,提前发现、解决好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供热系统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状态,确保 11 月 1 日达到正式为居民开栓供热标准。
供热试运行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各供热单位要 10 月 20 日至 24 日供热系统进行冷态试运行,供热各类设施进行不少于 48 小时的运转,对设施进行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 月 25 日至 31 日供热系统进行热态试运行,锅炉房(换热站)、一、二级管网应逐步升温,并对供热系统进行调节,用户室内散热器要有一定的温度,确保供热系统末端均衡供热。二是各供热单位要做好人员配置工作,保证维修人员数量充足,供热试运行期间要彻底解决居民室内供热设施堵塞、风阻等情况,以缓解供热初期居民报修、维修集中等问题,确保维修服务质量,切实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居民供热诉求的满意率。三是各供热单位要做好窗口服务、经营服务、维修服务和投诉处理等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水平,并认真落实供热承诺制,用户报修即报即修,报修处理及时率要达到 100%。四是各供热单位务必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冷热态试运行的同时,同步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确保环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并且排放达标。
可能大家对冷态、热态试运行专业术语还有点陌生,简单说,冷态试运行时供热管道要有水、有压,热态试运行时供热管道要有水、有压、有温度。同时,市房产局组织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充分发挥三级包保责任体制作用,组织供热包保人员对区域内供热单位供热冷态、热态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供热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问题二:目前,全市即将进行供热试运行工作,居民在此期间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供热期间,用户如何反映供热问题?
答:
第一个问题:供热试运行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一留、二查、三试、四密、五备:
第一是留电话,注意留存供热单位热源厂、换热站的维修电话,一旦发现暖气漏水等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报修;
第二是查渗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是否有渗漏的情况;试运行开始后,一定要及时打开放气阀,将管道内的空气放掉。
第三是试阀门,检查一下室内供热系统的阀门开关是否灵活,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先关闭阀门然后再进行处理;
第四是密封严,检查一下自家门、窗户的密封情况,有必要的,可以重新更换一下窗户的密封胶条,提高保温性能;
第五是备好温度计,建议用户准备一个温度计,随时观察一下室温情况,如果室温不达标,可随时向供热单位反映情况。
第二个问题:用户如何反映供热问题?
——用户遇到供热问题,可直接拨打所属供热单位或者热源厂(换热站)的公开电话;
——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或者对供热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拨打所在区供热管理部门的公开电话或者市民服务热线 12345-1-4 进行投诉,这些部门都会随时对诉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用户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