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实施方案》印发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工作深度,持续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兰山区制定并印发《兰山区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兰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区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工作,区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树牢主体责任,对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完善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禁止高硫、高灰劣质煤炭销售使用,积极引导鼓励城区重点区域群众使用清洁方式取暖,扎实细致做好全区散煤替代工作。
目前,兰山区城区设有国控站点4个(全市9个),站点周边3公里区域内存有部分城中村和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
持续推进煤改暖、煤改气
今年散煤替代8856户
《方案》对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工作原则、城区4个街道煤改重点区域、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居民户数、城区重点区域煤改补贴标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工作原则方面,《方案》明确,兰山区将按照“属地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暖,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坚持集中供暖与分散取暖相结合。坚持“梯次推进、先急后缓、总结经验、提升成效”的工作路径,2022年率先攻坚完成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3个办事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Ⅲ类区域和辖区内重点区域1公里内清洁取暖工作;2023年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推进措施,协同发力、主动作为,高效攻坚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Ⅱ类和城区4个重点区域周边1—3公里内区域。
城区4个街道煤改重点区域方面,《方案》明确,兰山区城区煤改重点区域为,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沂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划定的Ⅲ、Ⅱ类区域和城区4个重点区域周边3公里内区域;重点区域周边3公里内区域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Ⅰ类重合区域。
城区重点区域煤改居民户数方面,《方案》要求,以居民安全取暖过冬为前提,持续采取煤改暖、煤改气等低排放、低能耗的清洁能源替代取暖方式,2022年散煤替代(禁燃区Ⅲ类、兰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和金雀山街道辖区重点区域周边1公里内区域)共计8856户,其中集中供暖750户、煤改气8106户;2023年散煤替代(禁燃区Ⅱ类和4个重点区域周边1—3公里内区域)共计13125户,其中集中供暖2205户、煤改气10920户。
城区重点区域煤改补贴标准方面,《方案》明确,对新改造清洁取暖方式的户(仅限城中村和老旧小区,不包含新建商住小区),实行分类补贴标准。采取煤改暖方式,暖气开口改造费用由区里统筹解决,入户管道及建设等费用由改造户承担。采取煤改气方式,燃气开口改造费用由区里统筹解决,设备购置费用暂按不低于4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费用由改造户承担,补助资金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沿街商户门头、外来租户禁止使用散煤
严打非法散煤经营行为
《方案》从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打非力度等方面,明确了推进城区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暨散煤替代实施的具体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方案》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实行组长制,区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财政、公安、交通、城发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电力、燃气公司等部门协作沟通,建立完善“电代煤”电阶优惠政策及“气代煤”燃气储气体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宣传引导方面,《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体优势,动员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包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散煤治理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并曝光整治不到位问题。通过大喇叭、科技下乡等形式,提高广大居民对清洁、高效、环保能源技术和产品的认识,引导辖区群众进一步认识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转变思想观念,自觉践行低碳、绿色、环保生活。
打非力度方面,坚决树牢“一盘棋”思想,以“零容忍”态度继续保持对非法散煤经营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兰山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逐级分解,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无遗漏,并对劣质煤销售网点、非法散煤网点(含流动网点、销售煤炭流动车)全部依法予以取缔。联合开展秋冬季非法散煤经营行为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各镇街和兰山经开区要超前打算、提早安排,加大镇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管控机制,采取组建巡查队伍、设检查站点、村内大喇叭、发单页、流动宣传车、高空视频监控等方式,分别在9月、10月每月开展3次以上专项行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非法散煤经营行为,坚决露头就打,出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对查扣车辆进行溯源倒查,真正扎紧阻断劣质煤(含流动网点、销售煤炭流动车)进入兰山区的“防火墙”和“铁栅栏”。
督查考核方面,兰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效能督查工作专班将连续、不定时对各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实地督导检查频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街道反馈整改。以督查考核倒逼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决做到沿街商户门头一律禁止使用散煤、外来租户一律禁止使用散煤、完成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取暖,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