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排查供暖经费拨付和使用等情况
为保障广大师生温暖、安全、清洁过冬,10月26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部署全省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
保障清洁取暖。各地要落实保暖保供主体责任,优先保障学校用气、用电、用煤足额稳定供应。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按确定的计划有序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对短期确不具备清洁取暖设施和条件的中小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允许使用清洁燃煤方式取暖,并加强煤质监管。
认真组织排查。各地要对符合冬季供暖条件地区的学校供暖时间安排、供暖设施配备与运行、供暖经费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全面排查,找准需重点加强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学校取暖设施运转、更新、维护情况,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情况,资金拨付、安全责任制落实、取暖温度达标等情况。
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生均标准、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及时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学校生均取暖经费85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
加强安全教育。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健全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后勤、教师、宿管员等相关人员职责,严防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师生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教育课、专题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防火、防触电、防煤气和烟炭中毒等技能,确保师生冬季取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