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燃气发展规划发布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燃气发展规划
(京管发〔2022〕26号)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深刻把握新冠肺炎疫情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北京资源禀赋,全面、系统、科学地制定《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燃气发展规划》,对首都燃气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至关重要。
本规划在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成效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低碳环保、稳定供应的发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行动导向,提出“十四五”时期燃气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力争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化燃气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燃气运行保障水平,有力支撑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一)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1.天然气规模总量及供气能力增加
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189亿立方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约37.2%,天然气居民用户约715.6万户。
“十三五”时期,在北京市及其周边形成了“三种气源、七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供气格局。建成城镇天然气管线约3万公里,形成了“一个平台、三个环路、多条联络线”城镇输配系统,通达中心城区及各远郊。建成唐山曹妃甸LNG应急储备项目,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已开工建设。
2.液化石油气规模逐渐削减
“十三五”时期,随着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的推进,液化石油气消费量逐渐下降。2020年,全市液化石油气用户数约188.06万户,年消费量约14.48万吨。
根据《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发展建设专项规划》,修订完善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全市在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由61座减至5座,储备厂3座,供应站185座,实现了充装市场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重大危险源大幅减少。
(二)法制化与标准化建设成效显着
2020年9月,修订后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审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十三五”时期,制定发布5部地方标准,修订完成3部地方标准。
(三)燃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实施燃煤锅炉房和农村“煤改气”工程,基本实现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为552个村、约22万农村用户接通了天然气。城市燃气企业全面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管道燃气接入服务环节。
(四)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
“十三五”时期,实现城市燃气管网次高压以上调压站(箱)运行工况远程监测全覆盖。在管网运行检测、施工作业、应急抢险等工作中,拓展应用了北斗精准定位技术。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问题
燃气非居民用户安全问题突出;居民用户安全型配件未普及,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手段;占压燃气管线数量多;部分燃气管道设施老化;六环路高压A管线未能成环,城市管网调配能力薄弱;部分区域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南郊、西郊灌瓶厂已经处于城市中心地带,设施布局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节能环保问题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如何高效利用燃气的同时,实现氮氧化物减排,以及二氧化碳的捕集、利用、封存,是燃气市场继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因城市燃气管网设备故障、管线老化、抢修作业等多种原因,燃气供应系统存在主动与被动放散燃气问题,造成了能源浪费且增加碳排放,节能减排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三)稳定供应问题
进口管道气及LNG受复杂国际形势影响,存在减供、断供,以及气质不稳的风险;同时,自有应急气储备能力不足,应急供气需求主要依靠唐山LNG接收站的应急储备,以及上游企业的资源调配。须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建设;保持必要的应急备用燃煤热电机组,提高全市天然气供应系统抗风险能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确保首都能源持续安全稳定供应为前提,以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落实“四个中心”定位,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突出整体优化、协同融合,着力构建安全可靠、低碳环保、稳定供应的燃气输配体系,加快提升首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安全充足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可靠。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更新改造燃气管网设施;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及北斗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管网感知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建立更加安全的首都燃气保障体系。
低碳环保。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下,以燃气作为基础能源,与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实现能源供应方式的可持续化、低碳化发展;通过优化管网运行调度方式,避免作业排放燃气;推广节能、环保、高效用气设备,实现燃气高效利用。
稳定供应。加强上下游燃气企业协调对接,完善“保总量、保高峰、保压力”的保障机制;加快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优化资源调度,实现供需稳定。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首都燃气事业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合理控制发展规模,持续提升安全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输配系统韧性,努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实现用更少的能源消耗支撑更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一)发展规模
到2025年,天然气年消费量控制在200亿立方米以内,增速明显降低;液化石油气年消费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资源保障主要依托市场资源调配解决。
(二)安全与服务
提升燃气安全水平及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前,为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更换带有安全型气瓶调压器,安装金属丝织包覆连接软管。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天然气居民用户燃气自闭阀、金属连接软管安装。
(三)输配系统
建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密云、平谷、城南门站,以及军庄、小汤山、葫芦垡和城南高压A调压站,提升天然气输配系统韧性。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供应实行特许经营,建成云岗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以及延庆、密云和平谷充装站。
(四)城乡统筹
提升平原地区供气保障能力;推进管道天然气向浅山区扩展;划定非居民用户禁用液化石油气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加快替代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替代,2023年底前完成禁用区域替代工作。为有条件的居民楼房接通天然气。
第三章 发展规划
一、天然气
(一)增强天然气输配系统
“十四五”时期,建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配套进京管线,在北京市及其周边形成“三种气源、八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供气格局;2025年,全市门站设施13座,高压A调压站25座,实现六环路高压A管线成环。设施能力满足高峰需求。
(二)完善应急储气调峰体系
“十四五”时期,建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设施。2022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包括码头、4座储罐及配套工艺设施,以及进京管线;2023年底,建成二期4座储罐;2024年底,建成三期2座储罐,实现约12亿立方米的储气能力。
(三)逐步构建应急抢修体系
逐步建立“一主、一备、四辅、多点”的应急抢修体系。“十四五”时期,开展通州灾备中心、南湖渠和王四营应急抢修中心的前期研究工作,推进远郊区应急抢修站点建设。
二、液化石油气
优化全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范供应站点建设,形成安全、优质的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体系。
(一)统一气源采购,做好应急储备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特许经营气源供应商,负责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采购、存储、调配。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市级政府液化石油气应急储备任务。
(二)推进充装能力资源整合
建成云岗市级液化石油气储备基地,实现南郊灌瓶厂外迁,废除相应的液化石油气管线,适时启动西郊灌瓶厂外迁工作。到2025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达到8座。
(三)规范配置供应站
设置供应站约200座。其中,农村地区一般每个乡镇可建一座一级或二级供应站,每个村可建一个三级供应站或设置移动式储瓶柜。
第四章 行业综合监管
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推进燃气行业法制化建设
建设与首都特点相适应的燃气行业法制化体系,有效解决燃气行业发展主要矛盾。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压实燃气供应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燃气具销售市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气,破坏燃气设施、偷盗燃气,以及掺杂使假违法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快燃气管线更新改造,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列出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并逐年推进;完成居民用户安全型燃气配件安装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完成非居民用户禁用液化石油气区域替代任务。
三、建立长效节能机制,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持续推进燃气行业绿色改造,推动燃气电厂和燃气锅炉等余热回收利用,推广节能用气设备应用,实现降本增效。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径和政策体系,会同相关行业、能源供应企业开展碳捕集封存利用等技术研究。
四、发挥联调联供机制作用,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
在北京市热电气联调联供工作机制下,组织燃气供应企业加强与气象、电力、热力等部门和单位对接,做好需求侧管理,保障城市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推进燃气公用事业改革,建设全市“一张网”
坚持燃气供应企业市场化发展方向的同时,努力提升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保障能力与用户服务水平;鼓励国有燃气供应企业融合发展;促进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形成全市天然气“一张网”,提高供气系统抗风险能力。
六、提升科技与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智慧燃气建设
建设燃气行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将燃气行业基础信息和日常动态管理数据纳入其中,以信息化为手段,确保工作效果可量化、可评价、可溯源。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建立北京市天然气北斗应用生态圈;研究地下燃气管线防护等方面的新技术;探索燃气管线敷设新模式,确保管线运行安全。
七、完善应急预案和地方标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修订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成《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8部分 燃气供应企业》修订,实现与上位标准协调统一,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八、统一气源采购,实现液化石油气气源特许经营
实现液化石油气气源特许经营,统一全市液化石油气气源采购。通过确定一家特许经营气源供应商,从源头上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质量。
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燃气行业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液化石油气换气、天然气缴费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接诉即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努力降低投诉量,力争实现未诉先办。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对接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提升资源保障能力
多渠道落实天然气资源,加强与油气、管输企业对接,深化政企合作;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资源采购及气源工程建设,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
二、推动规划设施落地,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在本规划基础上分解“十四五”时期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将其纳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燃气行业监管,提升运行安全水平
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和规范,完善燃气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用户服务责任。
四、加强价格监管,推进补贴政策改革
加强天然气配气环节价格监管,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进居民家庭液化石油气补贴政策改革。
五、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媒体广播、主题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各级政府部门、燃气供应企业和广大市民进行规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第六章 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时期,燃气行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境治理等措施,强化运营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监测。预计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分别为860.3吨、1140.7吨和4180.8吨,比2020年分别上升7.7%和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