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0.4万元!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煤改电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15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4604496.44
最高限价(元):34604496.4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农村居住供暖设施改造(煤改电)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604496.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该项目涉及3个乡(镇)48个村9756户,居民入户工程按照每户50平方米,4千瓦规模配置电采暖设备,改造入户线路及户内线路(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天(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市市民服务中心616
联系方式:0997-712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希林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A座609室
联系方式:18139124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丹丹
电 话:18139124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