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争取中央重大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资金落地甘肃。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申报的5个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或支持政策全部获批,这将为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注入强大动能。
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共支持25个城市,其中西北地区有8个城市,临夏、金昌和武威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正在公示期),给予每个市州3亿元/年、连续3年、共计27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目前,我省已连续两年成功申报该类项目,加上2021年争取到的兰州市21亿元定额奖补,已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
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与低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额105.8亿元,试点期限为2022年-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按照精准实测、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兰州市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专家审查。后续国家有关部委将出台支持政策,引导撬动更多市场资金投向试点城市支持开展气候领域的相关项目建设。
嘉峪关市入围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行列,后续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将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此外,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和兰州新区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国家将加大对上述地区相关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