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局关于预拨2023年并清算2022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奖补)的通知
有关市财政局、能源局: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2年资金的通知》(财建〔2023〕127号),结合你市上报的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以及国家能源局、财政部有关监管局的审核意见,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2〕1257号)提前下达情况,现下达你市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6627万元,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具体方向及金额见附件。项目名称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45110010021。
请你市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汇总表
2.2022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清算明细表
3.2023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拨明细表
4.2023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市下发)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