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80%!乌海一地发布“煤改电”政策!
乌达区清洁能源改造(“煤改电”)项目对计划改造住户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采取空气源热泵方式替代散煤取暖,以解决平房区住户散煤燃烧的空气污染问题为目标,减少我区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筑牢我国北方重要安全屏障。
改造原则
坚持以“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政府补贴”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明确计划、分步实施、量力而行、合理有序的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科学选择优秀企业实施乌达区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工程。同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量力而行的采取分年度、分批次、分片区的形式合理稳步的将该项工作有序向前推进。
改造对象
2023年燃煤住户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计划对乌达区乌兰淖尔镇泽园社区、富民社区,滨海办事处团结北路社区,巴音赛办事处团结社区1000户的平房区居民住宅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工程。
补贴标准
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
在设备采购和安装方面
有哪些政策支持?
1. 供电部门承担户外高低压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的改造,并为每户居民加装入户供热专用电表。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含空气源热泵、安装及从表后至空气源热泵设备之间的电气系统,不包括居民户内散热系统及户用电表前的配电系统)由政府组织中标单位负责,其余供暖设施由居民自行完成改造。
2.2023年由政府主导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的住户,补贴政策按照政府承担采暖设备采购和安装价格的80%,居民承担剩余20%,每户补贴面积最大为100平米,超出面积的改造费用全部由住户承担。
3.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的住户,供暖期间的设备运行费用全部由住户自行承担。
4.该政策只针对2023年改造计划,对未列入本次改造计划的住户,纳入燃煤住户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二期计划中“分年度、分片区、分标段”实施。
5.在政策支持上,每户改造居民仅能享受一次补贴。
清洁取暖电价政策
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
在供电方面
有哪些政策支持?
1.区住建局协调供电部门承担户外高低压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的改造,并为每户居民加装入户供热专用电表。电表以内(户内部分)的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由政府组织中标施工企业负责,其余供暖设施由居民自行完成改造。
2.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的住户,采暖季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电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蒙西地区“煤改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996号)享受峰谷电价补贴,非采暖季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峰谷电价如下:
峰时段(8:00-18:00):
0.465元/KWH
谷时段(18:00-8:00):
0.165元/KWH
以上所列峰谷电价为现行电价,后期实际以供电部门收费标准为准。
申报程序
1.镇、街道办辖属社区对片区居民住户意愿进行摸底,由住户提出申请,填写《煤改电申请意向书》及住户信息报送至辖属社区。
2.镇、街道办核实住户信息(收集住户资料 :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电表号或户号信息复印件并留存),并将《煤改电申请意向书》和摸底情况汇总后报区住建局。
3.区住建局根据摸底明细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协调供电部门着手实施本年度改造片区的电力外网改造工作。
4.本人(户主)提出申请,签订《散煤禁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