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跑部争金”力挺清洁取暖项目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大力支持清洁取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8亿元,安排自治区配套资金3.2亿元,全力支持内蒙古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到2024年底,内蒙古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将实现中心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彻底告别“烟熏火燎”,实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目标。
据悉,2021年-2022年,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四城市共可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8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28亿元。
2022年起,自治区设立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1.6亿元,助力支持试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切实降低了能源消耗。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通过实施279个清洁取暖项目,2024年底将实现中心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同时,加强绩效考核,组成自治区检查组,对四城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