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万户
近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指出,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序推进散煤治理等“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深入开展秸秆等综合治理等。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方案强调,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各地要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供气条件、尚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检验的,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持续深入推进烟叶烘烤、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建立农业散煤设施清单。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细化禁燃管理要求,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散煤复烧监管力度,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万户,其中,北京、山西、山东、河南分别完成2万户、7.7万户、45.2万户、23.8万户。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8892台。
方案指出,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群体倾斜,补贴应及时发放到位。
方案强调,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既要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等问题,也要坚决防止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各地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逐级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地督察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推进定期调度机制;组织及时更新“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台账管理系统中项目信息。2023年12月底前,各省(市)将锅炉炉窑清单、村级散煤改造清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等报生态环境部,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