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23- 2024年度散煤整治及采暖季农村“双代” 补贴政策
一、散煤整治政策规定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劣质散煤整治的通告》规定:“禁燃区”和已完成“双代”区域,严禁销售和燃用煤炭;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 劣质⺠用散煤;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劣质⺠用型煤;严禁工业用煤用于⺠用;严禁走村串户、游击兜售 、网络销售 、电话约售等各种形式销售劣质散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 、存储和燃用劣质散煤。同时,省市文件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场、农作物大棚、水产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存储、燃用散煤整治力度,确保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农村“双代”补贴政策
(一) 普通人群
1、严格落实省市补贴政策,补贴发放第1-3年按采暖季用气补助0.8元/立方米,用电补助0.12元/度,第4-6年退坡至50%,第7-9年退坡至25%,每户最高补助气量1200立方米、电量10000度。采暖季结束后根据农户用量据实结算。
2 、为鼓励调动广大农户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在执行省市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县级补贴标准。气代煤用户在本采暖季累计使用天然气用气量达到200立方米时,县政府奖励30立方米天然气;气代煤用户在本采暖季累计使用天然气用气量达到300立方米时,县政府奖励补贴50立方米天然气。奖励不累加,最高不超过50立方米,分两次(12月底、采暖季结束)发放。电代煤用户在本采暖季累计使用电量达到3500度时,县政府一次性奖励补贴150元。采暖季结束后根据农户用量据实结算。
(二)重点贫困人群
按照采暖季正常用气(电)价格的一半负担,每户最高补助气量1200立方米、电量10000度。气代煤补贴分两次(12月底、采暖季结束)发放,电代煤补贴在采暖季结束后根据农户用量据实结算。
注:被发现使用散煤户,不享受县级奖补政策。
三、有奖举报制度
实施有奖举报,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销售行为,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乐亭镇举报电话:15832516189
毛庄镇举报电话:18532665058
汤家河镇举报电话:15176589916
胡坨镇举报电话:19131447862
闫各庄镇举报电话:13231563979
⻢头营镇举报电话:13131505222
新寨镇举报电话:18531748115
庞各庄乡举报电话:15931905203
大相各庄镇举报电话:13582882188
古河乡 举报电话:13932599700
汀流河镇举报电话:15133900739
中堡镇举报电话:18000630075
姜各庄镇举报电话:15100532300
乐安街道举报电话:13313151271
四、违反散煤整治规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凡违反散煤整治相关规定的,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将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没收非法销售和燃用的劣质散煤。对于妨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