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近日,铜川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3年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专项资金3783.02万元,用于全市11.38万户群众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的发放。
随着冬季来临,为了保障我市群众温暖过冬,铜川市财政局提早谋划,积极部署,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3〕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2023年9月21日联合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铜川市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运行补助方案(2023-2027年)》(铜财资环〔2023〕66号),明确我市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发放范围、标准、期限以及补助方式和兑付程序等。
为了保障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提前发放,根据制定的补贴标准,铜川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追加本级预算、整合中省资金等方式,积极筹集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全市特别是困难群众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的发放,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下一步,铜川市财政局将积极协调督促各区县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标准足额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量不补钱的原则,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结算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电量、气量以及洁净燃料等足额兑付到群众手中,确保补助精准到户,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