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发布清洁取暖新政策
陕西省咸阳市日前召开2023—2024年度采暖季清洁取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印发多个配套方案,从运行补贴、资金筹措、供气供电保障等方面,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清洁取暖工作。
新印发的《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调整了补贴政策。与往年相比,将补贴标准由每户每个采暖季500元提高到600元。同时,由“先用后补,采暖季后兑付”调整为“先补后用、用不完回收”,采暖季前以电量、气量、生物质颗粒形式一次性发放到位。补贴范围也由原有的清洁取暖试点改造户,扩大到所有使用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住居民户,包括群众自改户、提标改造户,相比往年增加了5.6万户。
咸阳市积极完善取暖供暖基础设施,加强天然气管网和输配电网改造维护,保障满足配套需要。针对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用户居多、采暖季用电量大幅增加的状况,出台《“煤改电”清洁取暖保供电工作方案》,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申请办理电采暖电价。同时,采用峰谷调节电价,峰段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2元。采暖季前,全面完成年度799项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在排查整治电网隐患中,实时监测“煤改电”重点区域用电情况,避免停电风险。
此外,咸阳市发布了《包联督导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奖补方案》,实行市、县、镇、村四级包联制度常态化督导,对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高、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的县(市、区)和重点镇办每月给予一定奖补,奖补资金以电量、气量等形式发放到户。